推 willieliu: 推~ 07/24 16:45
→ jackloutter: [新聞]的相關心得用意是?反而沒限制相關專門看板 07/24 17:11
→ jackloutter: 例如信用卡或什麼類別新聞排外。 07/24 17:11
30字心得是希望能板上多一些討論,另外也初步過濾洗文。
新聞有加上需與本板有關,相關限制如板規7
另外將之前排除信用卡業務公告納入板規7 #1azis__e (Bank_Service)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4/2024 17:54:41
→ jackloutter: 發新聞看的是原文章內容,否則變成一堆腦補帶風向的 07/24 18:33
→ jackloutter: 真有內容的討論方式,改用心得閒聊都可。 07/24 18:33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8/15 01:10→ jackloutter: 很多新聞如法規發布(更新)、詐騙案件、銀行掏空等, 07/24 18:34
→ jackloutter: 未必需要什麼原發文者的心得。 07/24 18:34
加入心得可以讓大家多討論我覺得也ok,未必是帶風向。
要帶風向推文也可以帶。
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有心得可以讓大家多討論,利大於弊。
推 Kazamatsuri: 隔壁板有灌水心得過了 不過那位很久沒上了 07/24 18:55
我知道,他就是我水桶的XD
所以設30字心得,也只能初步過濾。心得的出發點還是希望能多討論。
推 temu2015: 累犯的計算期限是? 07/24 18:57
沒有設期限。
但其實本板水桶非常少,累犯就更少了。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4/2024 19:38:58
→ jackloutter: 已有七天發文限制,還必須要加入心得真的沒必要。 07/24 20:05
→ jackloutter: 平均一個月的新聞量也不高,被噓洗文的也幾乎沒有。 07/24 20:08
推 TZUYIC: 我認為新聞不需要加上心得,要不要心得看個人,為了心得而 07/24 20:09
→ TZUYIC: 心得很沒有必要,而且有些政策性的新聞為何一定要有心得? 07/24 20:10
→ TZUYIC: 政府政策都上路了,你只能接受,有沒有心得能改變什麼嗎? 07/24 20:11
→ jackloutter: 重點在看板平均發文量已經沒很多,還去限制必須心得 07/24 20:11
→ jackloutter: 有時候發文上來是想看大家的看法,結果必須自己先有 07/24 20:12
→ jackloutter: 一套說詞,怎麼看都奇怪。 07/24 20:12
→ TZUYIC: 如果七天只能PO一篇新聞,那其實不需要做太多限制。 07/24 20:12
推 TZUYIC: 新聞呢~如果想加心得就加,如果只是單純分享,也沒關係。 07/24 20:15
我是希望保留心得。不過兩位都說的也滿有道理,畢竟都有七天的限制了。
再看看有沒有其他人有其他想法。歡迎大家多討論。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4/2024 20:49:38
→ catuncle1: 我也認為新聞就是新聞,沒必要一定要30字的心得 07/24 20:45
→ medama: 不用心得+1 07/24 22:12
→ temu2015: 覺得可以不用心得,但對於常出沒的板友而言新聞七天不會 07/24 23:02
→ temu2015: 太長嗎 07/24 23:02
目前板上同一ID 新聞頂多一週po一次吧。
不過大家討論後,提到新聞30字心得、七天規範的建議,我也覺得都可以拿掉。
大家來投票或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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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要
A. 限制新聞心得30字,七天內一篇。
B. 不限制新聞心得30字,七天內一篇。
C. 限制新聞心得30字,沒有時間限制。
D. 新聞不用心得30字、也沒有篇數限制。
目前感覺大家傾向D (?)
感謝大家的建議~
*2024.07.26 參考大家意見後,把新聞七天限制跟30字心得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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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npowei: 新聞沒必要心得 看別的板就知道心得大都硬掰 浪費時間 07/24 23:23
→ kevinpowei: 反而可能讓想分享的人因為要掰心得不PO 07/24 23:24
→ dip987: 新聞還要寫心得,搞的好像交報告 07/25 00:43
→ dip987: 還有為什麼要特別規定簡體字? 07/25 00:51
→ dip987: 違規累計沒reset機制,然後每個版規都加上永桶的規定,又 07/25 01:03
→ dip987: 說違規的人少。看不懂每條都無差別加上去的用意,搞得很 07/25 01:03
→ dip987: 像文字獄 07/25 01:03
我想你誤會了。板規修正是明定水桶退文。
在沒有更改板規之前,
第一次水桶的時間板規有明確規定,第二次要水桶多久、是否退文就是板主自由心證。
也就是依原本規定,第二次違規就永久水桶是可行的,
因為原本板規只有寫「可加重水桶或設定退文」。
所以這次修改後的板規,明定是否退文、及累犯水桶時間。
把是否要永久水桶的規定明確寫出來。我想跟文字獄沒有關係。
另外違反各規定是獨立的,也就是要重複違反同一規定,才適用累犯規定。
如果同一條規定違規多次還可以reset,這點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本板也沒有這麼多違規,會累犯99%都是板規10字數不足,偶爾有推薦碼累犯。
所以這次才把發文限制有50個字下修成30個字。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5/2024 01:36:04
推 sinclaireche: 有看板要求新聞附五十字心得 仍無法阻止洗文帶風向 07/25 01:30
→ sinclaireche: 對於刪文重發類似內容的不知有無辦法處理 07/25 01:31
→ sinclaireche: 這種作法有時候是變相的刪推文 07/25 01:32
你是說同一篇新聞風向不對,就自刪,再重發一樣的新聞或是類似的新聞嗎?
銀行板好像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手動置底(但不是新聞)我上任後印象只發生過一次。
目前看板沒有設定自刪也沒辦法預防這種事。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5/2024 03:01:03
→ dip987: 版主自由心證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多少還要有比例原則吧 07/25 10:48
→ dip987: ,只是你把比例訂出來卻毫無 reset 機制,雖然違規的人不 07/25 10:48
→ dip987: 多,但看到每條都這種規定,感覺很差。再來為什麼禁簡體 07/25 10:48
→ dip987: 字? 07/25 10:48
你覺得板規每條都出現累犯水桶,感覺很差我尊重。
事實上更改前的板規一樣有累犯水桶啊...
但對板友來說,把規定先寫清楚,要處分多久是否退文,應該是好的。
畢竟板主的自由心證範圍很大,寫清楚避免爭議。
至於你提到的 reset,我現階段認為還是沒有必要。畢竟各條違規是獨立的,
同一條板規例如字數不足,可以一再違規,老實說我很困惑。
基本上字數不足我看到會推文提醒,被水桶後系統也會告知違反的板規原因。
reset的部分如果有其他板友有想法也可以一起討論建議。
至於簡體字,是我有印象幾篇文章中有出現很多簡體字,
底下推文都在噓簡體字,甚至是有出現謾罵情形。對於看板討論幫助有限。
所以把過多簡體字加入板規,一樣都可以討論。
推 sinclaireche: 不只是新聞 問題/閒聊/情報等分類的文章都有可能 07/25 10:54
→ sinclaireche: 有人沒辦法容忍版友噓文 07/25 10:57
→ sinclaireche: 在這版碰過至少三次了 07/25 10:57
所以這次有加入手動置底30天板規限制,也只能初步限制了~
歡迎大家多給建議喔~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5/2024 15:18:14
→ dip987: 累犯水桶不等於永桶,一定要把自由心證無限上綱成永桶? 07/26 00:42
→ dip987: 我先前不是有說比例原則,你每條都加上永桶有符合比例原 07/26 00:42
→ dip987: 則。還有 reset 機制就是為了避免永桶而想加上去的,我也 07/26 00:42
→ dip987: 沒有說是每條加起來 reset,可以依照條規 reset。再來簡 07/26 00:42
→ dip987: 體字被噓就禁,你怎麼不禁噓簡體文?為了那些持有偏見的 07/26 00:42
→ dip987: 人設這種規定,不表贊同。 07/26 00:42
ok,永久水桶跟reset各自有立場,我尊重,我也多次說明我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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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板友站內信建議補充板規的檢舉時效,考量後認為合理,故新增檢舉規定。
*2024.07.26 參考大家意見後,把新聞七天限制跟30字心得限制移除。
另外調整違反板規11.轉文、及板規13.新聞初次違規,改成僅刪文,二次累犯才水桶。
若有建議也可以站內信。
※ 編輯: jasome (42.74.16.84 臺灣), 07/26/2024 07:01:58
→ jackloutter: 15的「得」不受理,應排除前14項部分較嚴重的部分。 07/26 08:12
印象中,上任這幾年板主,只有一位檢舉超過半年的文章 (新聞)。
原則上除了違反站規規定如金錢外匯交易,以及推薦碼或徵求業務等一年以上水桶處分,
超過半年的檢舉案,我傾向放寬不處理。
目前沒有打算將違反何項板規即使超過檢舉時效仍處分列入板規。
我想就依上述原則及當下違規者是否初犯、累犯等狀況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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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4 新增板規10 敘述,發文需30個繁體字,排除多加上「引文」。
目前的板規如果沒有bug或其他意見的話,這幾天就會發布新板規了。
感謝大家的推文及站內信建議。
※ 編輯: jasome (42.74.158.59 臺灣), 08/04/2024 19:06:59
→ jasome: 感謝各位建議。 08/1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