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前面講過很多了 585釋字就是在講你這條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 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 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 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 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 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 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後面當然有說不配合者可以罰鍰或甚麼 但是重點是要行使立法職權來做的輔助 而且不侵犯權力分立 所以過去幾年才會其他改革上路了 調查權拖在這邊 因為權力分立的關係 變成其實可以調查的範圍不大 想要增加範圍 就得修憲把監察的部分變到立法 但立法權太大 平衡要把考試院任用給行政院去平衡立法行政 最後還是回到修憲 但五權是KMT 神主牌 除非支持廢考監的黨可以單獨修憲 不燃要看到三權分立還早吧 ※ 引述《banbee100 (BB)》之銘言: : 聽一個學者說過,國會調查權的用意是讓國會議員有權力蒐集後續修法的必要資料。像美國針對tiktok或臉書或國會山莊暴動以彈劾總統。 : 但台灣的立法委員每個都一副要揭發敵對政黨弊案的態度。我就問這是你們的工作嗎?連本職質詢專業都有問題了我就問你們有檢調專業嗎?其他像效率什麼就不談了。最重要的是你們公正嗎?最後還不是要送檢調?那一開始就去檢舉不就好了?還真以為立法委員的信任度比檢調還高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M115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0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4900975.A.86C.html
cschuan: 民眾黨現在想廢監察院已經是瓜田李下 師111.248.146.129 08/29 11:15
cschuan: 出無名111.248.146.129 08/29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