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et1242000: 想請問有人成功申請到地方政府勞資訴訟期間生活費用嗎 05/06 21:12
推 suyisan: 推!辛苦了!希望最後能如你所願 05/06 22:10
推 akane1234: 推 05/06 22:19
推 fancys: 感謝分享,只是沒想到是上市櫃公司,希望沒買到他家股票。 05/06 23:13
推 SSSONIC: 勞基法的強度 跟裝飾品一樣 資方遵 05/06 23:35
推 Chricey: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效果如何? 05/07 08:44→ SSSONIC: 守好像很難 05/06 23:35
推 greenowl: 辛苦了,加油! 05/07 00:02
推 lizardc1: 推 正義必勝!希望法官還你公道 05/07 00:12
推 Anahata: 幫推,短報勞健保的噁心資方真的超多… 05/07 01:43
推 Kroner: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5/07 10:05→ noli523: 我比較不懂的是底薪這麼低,怎麼有辦法談到保證年薪百萬 05/07 06:30
→ noli523: 這件事 05/07 06:30
→ noli523: 你在談薪水時不覺得奇怪嗎?你的工作性質是業務員嗎?你 05/07 06:32
→ noli523: 過往也是有這樣子談薪水是成功的案例嗎...... 05/07 06:32
推 Kroner: 有人知道如何處理關節痛嗎?求分享! 05/07 13:24→ noli523: 薪水延遲發放就很嚴重了,是我早就逃了不會在同家公司乾 05/07 06:33
→ noli523: 等的說…那也不會有跟他們據理力爭的情形發生 05/07 06:33
→ noli523: 因為你待的年資也不夠長,資遣費也不會拿得太多,該檢舉 05/07 06:35
→ noli523: 是要檢舉,其他的我就覺得浪費時間跟他們打官司也不見得 05/07 06:35
推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05/07 16:04→ noli523: 會贏,只是你談薪水時應該要確認,這樣的薪水是合理的嗎 05/07 06:35
→ noli523: ? 05/07 06:35
→ noli523: 光是你本薪只有3萬5千我就很匪夷所思了…難道你不會覺得 05/07 06:40
→ noli523: 很奇怪嗎?而且薪水怎麼會有個名目叫預支獎金???太詭 05/07 06:40
推 Kroner: 關節痛按摩有效嗎? 05/08 11:54→ noli523: 異了 05/07 06:40
非業務非業績獎金,其實也不奇怪,就只是一部分的工資遞延至壓在期末/年底發
一般常理保14個月也是一樣道理,只是在於金額多寡。
本薪三萬五這個是公司內部的敘薪基礎,會影響到的是未來調薪。
但實際上月薪與投保級距都是以五萬計算,預支獎金是公司內部作業
實際上對員工來說就是月薪五萬計算。
會待滿完整一個年度是想看資方搞什麼鬼,同時身上案子告一段落
有一個完整年度比較好舉證,包括勞健保投保級距調整也是
推 furio: 同樓上,真的要保障年薪百萬,當初就應該直接談底薪8萬塊 05/07 08:08
底薪8萬*12個月與底薪五萬*12個月+年薪差額是一樣的,都是工資
敘薪背景就不贅述太多,但此篇討論的是對勞工的權益不能減少
推 redsgm: 加油! 05/07 08:11
→ dong531: 看不懂樓上什麼合理不合理,合約白紙黑字簽了就該履行, 05/07 08:11
推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5/08 21:14→ dong531: 低月薪高獎金的公司滿街都是,我司年薪20個月就是如此, 05/07 08:11
→ dong531: 另外獎金要叫什麼名字爽就好,我司提前給的還叫「先發企 05/07 08:11
→ dong531: 業化獎金」勒,難道取名字還要全世界統一才行? 05/07 08:11
此篇敘述的是就算公司用各種詭異名目稱作獎金,實際上不是獎金而是工資
→ furio: 如果用獎金支付,最理想也要等業績結算後才能給,如果用 05/07 08:12
推 Kroner: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 05/08 21:14這不是業績獎金,是in-house的固定薪水
推 sean456346: 願意爭取、公開過程就值得鼓勵,原PO 加油,台灣的勞 05/07 08:12
→ sean456346: 動環境需要多一點這種人 05/07 08:12
→ furio: 分紅支付,還要看股東會同不同意 05/07 08:13
推 furio: 當然白紙黑字打官司贏的機會很高,但是能每月就拿到的幹嘛 05/07 08:18
推 Chricey: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5/08 21:14→ furio: 讓公司拖到年底或下一年? 05/07 08:18
這不是分紅、獎金(恩惠性給予),是工資所以與股東一點關係都沒有
推 fishstory186: 推分享 05/07 08:24
推 bob81: 推分享,加油!! 05/07 08:38
→ TSMCfabXX: 九成律師都是看錢辦事的動物 05/07 08:44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05/08 22:32推 JT0216: 推! 05/07 08:56
推 bigair888: 推喔,要找高薪找高底薪的工作 05/07 09:05
年薪攤在每月看算高底薪了,所以不是獎金哦
推 yinyang102: 推 05/07 09:58
推 AA0132396: 辛苦了…整理的好詳細,加油 05/07 10:05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5/09 01:05推 aoefps: 推,感謝長篇分享經驗 05/07 12:35
推 furio: 所以才說要談固定月薪,每個月領不到五萬,年底再拿3x萬, 05/07 12:59
→ furio: 一來勞退職保健保級距變低,二來要拿自己錢還要搞那麼麻煩 05/07 13:03
的確,但本文主要重點在就算年底才拿那一筆,勞退跟投保一樣要保進去
變低是絕對不合理的
推 DreamRush152: 加油 05/07 13:24
推 Chricey: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真的超痛苦的啦!推薦去看醫生,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 05/11 15:44推 kpfbkpfb2: 加油! 05/07 14:07
推 cityhunter04: 感謝專業分享!我之前就是怕這樣,所以月薪談高, 05/07 15:18
→ cityhunter04: 獎金就只有年終了 05/07 15:18
推 meowgy: 辛苦了 05/07 16:04
推 Kroner: UC2神招啊,吃下去就對了 05/19 11:15※ 編輯: sf820624 (1.161.129.63 臺灣), 05/07/2024 18:06:43
推 homework: 建議公司發一發 05/07 19:26
推 YALEMY: 台灣這鬼地方就是有自己的玩法 05/08 07:05
推 VVinSaber: 推,戰的精彩 05/08 09:08
推 gs8613789: 推爭取權益,但這種勞動合約真的很怪 05/08 11:54
推 daniel021477: 推一個,我覺得10樓語氣其實不太優,什麼樣的名目 05/08 20:26
→ daniel021477: 跟底薪不是應該去責怪的地方,有點同理心而不是檢 05/08 20:26
→ daniel021477: 討受害者問說你不覺得奇怪嗎 05/08 20:26
沒關係,這種充滿問題的合約我簽了的確也有責任
但是責任在於接受這種合約,對於雇主玩弄合約內容、胡謅解釋無法接受
推 RDA: 看完你的資料,我覺得有些地方有爭議,有些地方毫無疑問;譬 05/08 21:14
→ RDA: 如投保調整的時點,至少半年這件事並不是一定要在2/8月調整 05/08 21:14
→ RDA: ;你該攻防的應該是保障100萬年薪,就用100萬/12做為月投保 05/08 21:14
→ RDA: 級距,一次大筆獎金的做法我就問二代健保與代扣所得雙方都有 05/08 21:14
→ RDA: 依法繳納嗎? 05/08 21:14
感謝你的回覆
1.理論上誠如合約文字保障年薪(不因公司盈虧)以及雇主最後承認100萬是經常性給予
基本上整筆100萬就是本人每年的基本工資,因此不是獎金也不會有二代健保的問題
2.針對何時調整的部分勞動部勞保局只有要求一年最少調整兩次,按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
「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二月至七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八月底前將調整後之
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如在當年八月至次年一月調整時,應於次年二月底前通知保險人
。其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一日生效。」
其意涵為只要二月到七月有調整薪資,就是要去做投保級距調整,資方當然可以依照他們
解釋在每年五月、十一月做調整(計算期間為二月到四月之平均/八月到十月之平均),
不過一但工資發放落在五月、六月、七月或十一月、十二月、一月就一定無法計入調整級
距,因此這一定是鑽漏洞之舉。又無論何時調整,勞動部跟勞保局針對一年調整兩次解釋
就是二月、八月,如果要在五月、十一月調整就是符合參考資料連結中勞保局的解釋,為
按季調整,這個對勞工會是最公平的。
總結就是不管他怎樣調,這40萬的工資差額不應該因為你調整時間點就這樣不見無須申報
,否則勞動部勞保局也不會針對薪資不固定者特別函示。
3.針對攻防部分的確採律師建議後直接以100萬/12月計算,這樣無失公允且計算資遣費之
平均薪資始可有理,否則勞一筆工資單獨灌在某一個月,勞工請領資遣費時雇主一定又有
話說了,呵呵。
→ RDA: 其他的部分我尊重公司規定與個人認知,不另外下評論。 05/08 21:14
→ RDA: 最後是離職原由與資遣費,這就很單純的雙方爭點,看法院認為 05/08 21:14
→ RDA: 你的14-5/6是否屬實才有下一步,屬實=你的都有,不屬實=公司 05/08 21:14
→ RDA: 說的對。 05/08 21:14
理論上非常有信心一定屬實了,先不說勞健保高薪低報之部分,雇主現在連2022'與2023'
之工資差額都還沒給我,已經離職了也還沒給我,已達成欠薪之事實。
→ RDA: 感謝你願意分享自身經驗,也希望未來台灣人人都不要遇到一樣 05/08 21:14
→ RDA: 的情況;以及如果你最後認為2/8月不是限定而是死線,可以修 05/08 21:14
→ RDA: 改描述給後來者一些參考意見 05/08 21:14
詳細補充如上,2月及8月是不是死線得視員工請領工資而論,這個case採雇主隨意引用勞
保條例解釋且有侵害員工權益之舉。希望我的經驗分享能夠給更多人信心去檢視自己的勞
動權益以及信心,針對不願守法、惡意之舉之雇主給予警惕。
推 kazami1110: 身為過來人只能給推了 05/08 22:32
先前也看了很多ka大的心路歷程文章分享,受益匪淺謝謝您!
推 RDA: 我衷心希望你可以得到你要的,也看到你超行動派的請律師了。 05/09 01:05
→ RDA: 小小建議:你可以跟律師再討論看看勞基法對於工資的定義,是 05/09 01:05
→ RDA: 指發的獎金(名稱)他的性質屬於工資,還是名稱一定要叫工資 05/09 01:05
→ RDA: 才是工資、勞保條例跟函釋還有專家意見的拘束力。推文有點過 05/09 01:05
→ RDA: 長,如果你有想要的話,可以站內信交流看法,為自己權利奮鬥 05/09 01:05
→ RDA: 的鬥士都該要支持的! 05/09 01:05
謝謝您的回文,頗感盛情!一百萬已經有對話紀錄存證雇主已經承認屬於勞基法定義之工
資為經常性給予了!若這期間有問題我再不吝請教您,謝謝!
※ 編輯: sf820624 (1.161.157.33 臺灣), 05/09/2024 01:27:32
推 batistuta823: 分享給推,但還是覺得當初月薪談太低了。 05/10 15:50
推 medama: 加油 05/11 15:44
推 iamyauyau: 公司是在大發工業區嗎? 05/23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