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o (hi)
看板WomenTalk
標題Re: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
時間Tue Sep 10 19:47:48 2024
※ 引述《oSCo (SC)》之銘言:
: 一堆酸原PO媽媽愛錢的
: 真的他媽的有夠靠北
: 法律就是規定均分
: 你不要均分就是特留分
: 舅舅想全吃
: 到底誰愛錢啊
: 當然是舅舅阿
原po上來發文標題是
"因為遺產家族感情散了"
看起來是看重家族感情超過
錢,那很簡單就放棄遺產家族
感情不就保住了?
更何況死者的遺願很清楚
就是給小孩不給女兒
就"家族感情"的角度來說
女兒就是不該來爭產
: 媽的 如果只有兩個人分
: 他媽媽拿特留分 總共才拿到1/4
: 他舅舅是3/4也
: 靠北別人愛錢的
: 到底有沒有邏輯
: 是誰愛錢 誰想全吞阿
: 建議原PO跟媽媽說就走法院途徑
: 這種東西沒有在敗訴的
: 穩贏
: 跟很多網友說的一樣
: 不去要
: 他們也是會靠北說之前想回來拿錢
: 都會靠北
: 乾脆把該拿的部分拿走
: 做人孫兒女的
: 一定要請自己的爸媽堅持不要拋棄
: 那筆錢 可能是祖父母想留給您的阿
法律規定不一定全對
特留分並不是十全十美的東西
它只是一個"妥協後"的後果
舉個例子,本案原po"宣稱"
媽媽有回家照顧
但我有看過更多案例是完全
沒有照顧,人死了以後突然
出現分特留分的
而當初傾家蕩產照顧死者的人
反而因為特留分的問題
拿的比不孝的少
甚至連花出去的都拿不回來
本案因為只有單方面說法
無法驗證所以我持保留態度
結論:在法律上有特留分
你也想要,那就去爭取
但要記住死者的遺願,跟
家族的決議是不分給你的
所以拿了錢就走,不要在
那邊要吃又要拿
覺得都是親戚壞壞
我們家最好都是they的錯
錢拿了就回家暗爽就好
還想要在家族留好名聲就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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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gano : 這篇算很有理的怎麼沒人推 59.125.155.95 09/10 22:07
推 VoV : 錢和名譽只能擇一,這很現實 172.111.36.147 09/10 22:42
推 Feiht : 說得好 111.255.161.39 09/1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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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roner :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2.177.206.149 09/1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