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lis6 (玄星)
看板YuanChuang
標題Re: [反推] 炮灰的人生2(快穿)-倾碧悠然 [有雷]
時間Wed Apr 3 17:28:09 2024
先聲明本文的立場跟回覆文相反,
如是明確已有自身立場的板友,可選擇不看本文;
如欲討論,還請理性,本文無抬槓引戰之意圖,
純以個人角度看待同一作品,並提出個人想法。
※ 引述《bigmousebird (大品)》之銘言:
: 文名:炮灰的人生2(快穿)(注意是2喔)
: 作者:倾碧悠然
: 網址:晉江
: 完結/未完:未完
: 心得:
(抱歉刪除b大的心得部份,避免引文過多,且非其論點,避免模糊主題)
: -----------------------防雷線是我,以下雷---------------
: 他最大的缺點那就是
: 1. 女主詭異的價值觀
: 這本書就是常常同一個故事裡
: 女主自己的價值觀本來就有問題,然後還前後不一致,就是會讓人很煩躁
: 舉例來說某個故事裡,就是很傳統的女主父親死了後就被親戚欺負,還被要求要嫁給堂妹未
: 婚夫(因為堂妹扒上有錢人又已收聘禮退不了),然後女主本來就有對她好的意中人,於
: 是跪了兩天後女主穿來~~
: 女主穿來後反正就是各種大女主氣壞家人答應換親但要很多錢啥的...(到這裡還沒什麼
: 問題)
: 結果原女主的意中人來了問她發生什麼事, 女主要他跟別人結婚吧因為她婚事已被訂下了
欲討論之部份為原引文者提出的部份:
: 原文如下:(手打)
: “上輩子錢立妮跪完之後,著涼加上家人的訓斥和成了李東南的未婚妻,她大病一場,韓
: 六也在今日上門,不過她沒能出面。
: 韓六後來就沒找她了, 沒多久,他就訂親了。
: 死過一次,她雖然怨氣不消,但感情的事卻看開了,比如她不是韓六的唯一,世上沒有誰離
: 不開誰。”
: ...我看了這段只想罵髒話
: 欸原女主的意中人沒錢妳不要,或是心靈潔癖不想要跟原女主同一個愛人而拒絕他我都能
: 接受
: 但這啥鬼???
: 因為原女主訂親, 意中人之後訂親就叫不是惟一???小姐,妳先訂親的欸= =!!!
: 不管被迫或自願,妳先訂親後,
: 發現意中人之後跟別人訂親,居然是“唉看開了他果然不覺得我是惟一”
: 三小喔~~人家搞不好還覺得妳跟別人訂親辜負他他才不得以娶別人咧!!(而且當時妳
: 還沒出面不解釋)
: 難道要一輩子打光棍才叫最愛妳???
: 我嚴重懷疑這個作者的戀愛是不是跟她分手的前男友都不準找新女友,找了就說“看吧果
: 然沒有誰是真心的~~”
這邊我覺得b大似乎誤會了主語。
b大的意思是:女主(逆轉人生執行者楚某)因為覺得前男友「不是惟一」,因此拋棄他。
但我覺得的意思是:原女主(原身錢立妮)因為都已經「死過一次」(有了自己的人生),
所以感情方面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比如她不是韓六的唯一,世上沒有誰離不開誰」
事實上在作者架空的故代世界裡,成婚前有意中人是很常見的,
但成婚後只要能各自安好,過好自己的日子不搞有的沒的,
都沒有什麼關係。
畢竟古時候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真正能和自己意中人結婚的一千個裡面都不一定能有一個。
所以真的不用想太多。
: 啊對了然後過了不久
: 女主遇上一個漂亮的有錢公子幫忙他解危後
: “嘖,公子貴姓?聽你這出口就要給人送厚禮的語氣,好像家裡挺富貴呀。要不方才你也承
: 認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該以身相許...”
: 我硬了...拳頭硬了...
: 媽的三小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說實話,我覺得甩了原本的意中人選新的,本來就人之常情,要我我也要有錢漂亮公子才不
: 要農家漢
: 那妳以別的理由比如潔癖說無法接受跟之前的原主用同一個男人所以要跟他分手我能接受
: ,或是我就是想要嫁有錢人這種心態我也能接受人往高處走嘛~有金城武的話我幹嘛要一
: 般普男這不是很現實嗎!!
: 但問題是這個女主很愛當婊子還要立牌坊
: 甩了之前的人理由是“你根本就不是很愛我~”
: 然後自己看到漂亮公子就調戲...
: 到底是怎樣= =到底搞什麼啊!!!
: 這還只是其中一個故事喔~整本書裡都充斥這種自打臉的價值觀,所以每個故事都只買前
: 面幾張就看不下去了...
嗯……該怎麼說呢?
我在想b大是不是漏掉了這本作品(包含1)的某些重要章節沒有看,
所以才會有這種想法。
順便為沒看過本作的板友解釋一下原作基礎背景:
「女主楚雲梨為地府靈魂,為積攢功德而輪迴各個世界,替冤死的女人逆轉人生,
有冤報冤,有仇報仇。」這是本作第一部的背景。
(但是沒有人規定第二部的背景會完全一樣啊,更別說第一部從後半部份就有增加東西了)
第二部開始(嚴格來說是第一部後半),
女主楚雲梨就已經有一個生生世世陪伴輪迴的伴侶,
女主負責逆轉冤死女人的人生,
伴侶負責逆轉冤死男人的人生。
所以女主在做任務(逆轉人生)的同時,在很多世界(我們的視角就是很多故事)裡,
還可以和伴侶一起生生世世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就我個人角度來看就是地府給任務者的員工福利。
可能因為都第二部了,作者沒有去重複解釋第一部伴侶的事,
所以在不清楚背景的人看起來,自然是很奇怪的。
其實事情很簡單:
冤死女(原主)有自己的官配
(諸如夫君、意中人、未婚夫、男朋友、暗戀對象……等等可能),
但因為冤死了,所以無法在一起。
而女主角(楚雲梨)有自己的官配伴侶,
在幫原主完成報仇任務之後,
就會去跟自己的官配伴侶在一起。
所以乍看之下主角水性楊花,事實上誤會大了,本作的官配男配角(戲份不夠當主角ww)
從始至終只有一位。
(所以會看到跟女主在一起的都是名字中帶「安」字的,算是一種小暗示了)
: 然後還有第二個缺點
: 2.莫名其妙狠到下作
: 對,就是下作
: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 對岸的狼性其實跟台灣很不一樣~
: 有時候小說裡報復就是有讓他家破人亡,然後理由是外遇...(還不是那種每天毆打責罵女
: 主的婆家,而是婆婆還算好只是幫忙瞞私生子之類的...)
: 這樣讓他全家死光光爽是爽可是真的是狠到覺得女人好可怕嗚嗚嗚嗚嗚,通奸都除罪了要
: 對方死全家也是滿可怕的說....
: 但其實很多文也是這麼狠但我不會浪費時間發一篇文,因為很多時候就是天時地利造成的,
: 甚至女主有憑有據收回自己的東西誰也不能說什麼不是嗎?
: 但這本真的太誇張了啦!
: 舉例來說某個故事裡,
: 女主兒子小廝跟女主兒子心上人偷情,被發現,反正一番抓奸後,女主要兒子心上人把兒子
: 送的禮物都還來,
: 原文如下:(刪減過取重點)
: "沒什麽。"婆子從袖子里掏出了一張紙,展開遞上:"我家夫人說,戴府家大業大,做不
: 出來將送出去的禮物討回的事。不過,你們家的姑娘那時候接受了我家公子的心意,也答
: 應嫁給我家公子。所以公子才送了不少禮物過來。這份單子上,除了一開始公子送過來的
: 東西之外,從林姑娘答應婚事起送過來的東西都在上面了。你們家湊一湊,趕緊還上吧。
: 夫人說,這些東西不值多少銀子,但你家姑娘本身不願意嫁,卻故意蒙騙公子,此事惡劣
: ,戴府要臉面,公子遇上這種事自認倒黴。但你們家必須得將東西還來,否則,此事夫人
: 一定會追究到底,如果你們家執意不肯歸還,那就去公堂上辯一辯。"
: 林家人的臉色都變了。
: 一把搶過來單子,入眼就是最上面的一項:白玉無暇膏三十兩。這無瑕膏她確實收過,小
: 時候不懂事,額頭上傷了一道疤,說了一下當天夜裡端午就把藥送過來了”
: 比較貴重的東西分手還了也好,比如一個包包幾十萬的,分手男生要回去雖然很小氣,但也
: 不是不能理解畢竟很貴...
: 但連藥也要回去是啥意思??而且是男的自己送的欸!!!
關於回覆這部份的觀點我承認就比較自我一點,理性討論,勿戰。
1.原文「入眼就是最上面的一項」
既然是最上面的一項,當然就是最貴的了,否則也不會單純拿出來提,
所以可以確定這東西是真的貴,不是隨便一包99元衛生棉之類可比的。
2.這個貴的東西是「藥」。
身在現在的我們可能會覺得路上幾百公尺不是醫院就是藥局,想拿到藥很容易。
但古代真的不是這樣,醫館抓藥買藥那都不是小事,
古代沒有流水線工程和世界村的原料物資流通性,
一份藥可能就是一座城裡獨一份,有錢都不一定買得到,可見其珍貴。
3.「藥」的價格是「三十兩」
雖然不能確定作者架空的古代是類比哪個朝代,
但如果不是住在城裡開著商店上有祖產或身居高位的達官貴人,
一般種田人家是沒辦法隨手拿出幾兩銀子的,
他們用的都是銅板或銀角子之類的散碎銀子。
若我來估價,這三十兩怕是可以類比好幾間房子了,
畢竟在那背景的鄉下,怕是五兩銀子就能蓋起一間。
所以並不是像b大覺得的,
三十兩銀子被拿來類比幾十萬的包包、99元的衛生棉、50元的波霸奶茶。
不,三十兩是莊戶人家幾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攢下的,
就像網路上說幾十年不吃不喝才能買房,是一樣的。
女主都是來幫冤死者討回公道的,這種東西,不要回來是不可能的。
: 我就問大家...如果今天妳跟男友分手,男友列了一張單子,裡面包含了衛生棉99元,然後說
: “我以為妳是我老婆,看妳突然來月經才幫妳去買衛生棉送妳,既然分手了衛生棉還我,用
: 掉就用原價錢還我” 或是裡面包含了波霸奶茶50元,然後說“當初一起去運動妳說很渴我
: 買來給妳喝的,分手後要還我”
: 這根本能上男女版了吧= =
: 而且就算是古代...送人的東西討回來根本沒依據吧,還逼迫女生要把東西折現還回去
古時候的男女交往觀念不是現代人可以想像的。
你能想像跟只見過兩三次,根本不瞭解的人廝守終生嗎?
古時候就是這麼幹的。
為什麼退婚流很常見的操作是要「取回訂婚時的信物」?
因為不拿回來,在那個時代的社會背景來看就是兩人還有責任義務在一起啊!
相同的,直到年代文裡面,如果收了對方給的東西卻不跟人家在一起,那叫耍流氓!
是違反社會風俗要被人唾棄指指點點的!
所以女主為了女兒的名聲,是一定要討回曾經送出去的東西的!
她是捨不得那些錢嗎?不是,是因為要向外界表明自家的立場與態度。
在那個言語如刀的時代,外人的指指點點,是可以逼女人去死的。
BTW,如果是真的大家族,是真的所有進出的東西都會記錄的,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如常見的「禮單」)
這是為了出現問題時能有個查證之處,
當然因為通常是非主視角的管家之流在做,
是以並不會寫出來。
: 真的很...很下作啊...
: 雖然這女的不是啥好東西,但也沒這麼隨心所欲吧??(而且男的送禮物每筆都記著還讓
: 媽媽列單子跟女友討,真的是能上男女版爆文吧...)
: 而且說真的~這心上人是很可惡沒錯啦(上輩子嫁進去給母子下毒)
: 但報復應該是要合理的手段吧???
: 送的東西妳列單子人家憑什麼還全部??甚至憑什麼還啊???
: 如果沒有要合理報復,直接下毒把這個女的搞死不也是報仇了嗎???
: 又要用看似合理的方法報仇,又不合理到底想怎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以上就是我這本書看不下去的地方
: 看到書名有2就知道作者有寫1
: 但其實前一作我反而看得下去?但這一作不知道是作品看多了變挑剔,還是作者為了狗血
: 缺點整個放大
: 總之每個小故事看了開頭幾章就看不下去了....
: 不過我還是要重申
: 真的“不是非常糟糕”
: 喜歡復仇虐渣的讀者還是會被吸引
: 誠如之前形容的~濃湯裡面有沙,喝得下的人還是會喝, 菜裡面有蟲,吃的下的人還是會吃
: (我知道有人看到蟲還是會不在意吃下去的)
: 只是分享給
: “有時候好像哪裡不太對,看了不太舒服”的人,不要再點新的故事了...,如果三個故事
: 都看不完,那第四個故事問題肯定也會看不完的
: 晉江幣也是錢,省點花
推文恕刪。
末尾再說一次,
本文為個人觀點,為引文之對立面,理性討論,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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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gele: 欸,沒看過原文光以描述的藥來說,我覺得要回去是沒道理, 04/03 22:26
→ angele: 理由是那是「小時候不懂事收下用掉的」,收下時不知道是30 04/03 22:26
→ angele: 兩,那我覺得會是送人的自己凱,事後討回去的確是掉價了。 04/03 22:26
→ angele: 人家用掉時怎麼知道這就表示未來得跟你結婚? 04/03 22:26
→ bigmousebird: 我還是覺得自己愛送東西再要回來很ox, 不能因為貴就 04/03 22:51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4/03 22:51→ bigmousebird: 這樣吧= =尤其是藥,自己送藥給女生用,然後後來分手 04/03 22:51
→ bigmousebird: 討藥錢真的不行啦,就像自己請女生吃昂貴大餐分手後 04/03 22:51
→ bigmousebird: 討餐費之類的我就不信這種男的大家能接受(尤其還是 04/03 22:51
→ bigmousebird: 男的媽媽去討更媽寶) 04/03 22:51
推 Chricey: 樓下關節痛都吃鞏固力 04/03 22:51→ bigmousebird: 就算被討錢的是劈腿女人,這樣討還是滿下作的,就像 04/03 23:02
→ bigmousebird: 未婚夫妻分手討回房子車子一般人可能都同意,但討回 04/03 23:02
→ bigmousebird: 請客大餐或日本旅行的錢就真的很母湯(還是男方媽 04/03 23:02
→ bigmousebird: 媽去討這真的更母湯) 04/03 23:02
推 Chricey: 求推薦UC2,樓下請提供三家 04/03 23:02推 j035p: 古代確實會討回贈送的手絹啦荷包啦玉珮啦之類的,我覺得要 04/04 10:54
→ j035p: 回這些物品都合理,但男生送的藥膏、吃食也要兑成銀錢,是 04/04 10:54
→ j035p: 不是男方家很窮?很窮的話還說得過去啦 04/04 10:54
→ neves: 沒看過原文,不過只看節錄部分會覺得有點灰色地帶啦 04/04 16:38
推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4/04 16:38→ neves: 古代說要退回去通常都是聘禮或是定情信物這種有特殊意義的 04/04 16:39
→ neves: 東西吧。節錄部份說「公子以為女方答應要嫁所以才送禮」 04/04 16:41
→ neves: 那這個禮到底是以什麼身分送的?如果沒有正式訂親就送禮 04/04 16:42
→ neves: 那就只是普通曖昧情侶互贈之禮,分再要回來當然就很掉價。 04/04 16:44
推 Kroner: 不動對關節最好,拎北都躺著 04/04 16:44→ neves: 如果是訂親(或者任何承諾)之後,正式送的禮,那要回來就很 04/04 16:45
→ neves: 正當,因為這份禮是承諾的一部分,對方毀約了當然需退回。 04/04 16:46
→ neves: 追根究柢是公子自己魯莽,什麼身分送什麼禮,這是基本人際 04/04 16:50
→ neves: 互動的常識。沒訂親就送貴重的禮,不是丟臉就是丟錢,自己 04/04 16:53
推 Kroner: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真的超痛苦的啦!推薦去看醫生,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 04/04 16:53→ neves: 選一個吧 XDDD 04/04 16:53
→ neves: 但女方也是很沒常識,不想嫁卻收人重禮,小心被反噬 04/04 16:56
又重看了一下原故事,發現是我自己狹隘了。
關於送禮又收回這件事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收禮的人身上。
節錄一段原文:
「 林盼兒緊繃的身形放鬆,面上露出幾分歡喜:「真的?」
對著這個嫁給戴青山之後不守婦道,一般揮霍著戴府銀錢,
一邊又覺得自己不能和心上人相守是受了委屈,完了和端午混淆戴府血脈,
甚至出手殺害夫君的女子,楚雲梨是一點不覺得她可憐。
韓意雙看在兒子的份上,從來沒有挑剔過她,戴青山更是對她百依百順,
哪裡對不住她了?
她不說拿真心回報,還夥同外人傷害母子倆,連最基本的人性都沒有。」
今天有人殺了你,又殺了你兒子孫子,拿著你丈夫用命換來的錢過豪門生活,
每天吃香喝辣,食衣住行無一不精……
對這種人,會不想把送出去的禮物拿回來?
其實如果用現代的思維來看也可以理解:
對方殺人劫財,被刑法處罰那是刑法的事,
受害者提出民事賠償也是很合理的吧?
※ 編輯: oclis6 (218.187.64.10 臺灣), 04/07/2024 1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