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這是非常簡單的數學題 假設你這輩子的總所得(含動產 不動產) 都要跟她對分 以台灣人年均薪70萬 你從25歲開始工作40年退休 你這輩子的總收入大約2800萬 也就是說你會有1400萬的財產必須給你女友或老婆 就為了 你喜歡她 或是 她的身體能滿足你? 如果你把這1400萬省下來 相信上面這兩個目的都有其他管道能達成 說不定還能更省 甚至品質更好 如果你是為了結婚生小孩 那就另當別論 因為你這輩子賺得2800萬都不會是你的錢了 ※ 引述《pennyleo (今朝有酒今朝醉)》之銘言 : 想問大家 : 如果你交了一個女友,她如果擺明要常駐在你的房子 : 而且日子久了,暗示你要把房子對分 : 請問這是很多女生的想法嗎? 是不是很多女生都這樣? : 大家怎麼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5.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98419851.A.5BB.html
VoV : 婚前財產不會被女權自助餐瓜分,所以她才會情勒登記 10/27 23:21
never00696 : 感覺原po用以結婚為前提共同登記是條路 只是不知道 10/27 23:24
never00696 : 有沒有判例拿得回來 10/27 23:24
distellable : 終究還是看值不值得 如果內外都很合 其實是可以的 10/30 09:03
distellable : 只是真的要很合 很難 10/30 09:04
Kroner :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10/30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