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RollPeace: 推 03/19 15:45
※ 引述《octoberset (十月)》之銘言
: 小妹有個問題
: 常常看到很多人給建議
: 多認識不同群體、多拓展關係
: 但「目的性」不要太強
: 怎樣叫目的性太強?
: 參加這些群體或活動不就是有目的嗎
: 要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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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目的性太強
就是指有很強烈的本群體主要活動之外的目的
比方賣東西,求偶等等
要避免目的性太強
你要確保這個活動本身就能帶給你足夠的效用
比方我去桌遊或卡牌店玩
去玩本身就是主要目的
交朋友是次要,可有可無
就算不能認識人,我還是經常去。
偶爾也能推坑其他場合認識的人一起去。
只想認識人的話我覺得聯誼或搭訕都比較適合。
不宜以認識人為主要目的去參加活動或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