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這個道理是不是只適合台灣的憲法啊? 不然歐美各國的藐視國會罪應該也是不涉法律吧? 還是歐美官員不知道釋憲這麼好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94.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9914122.A.8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