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uliao (pupu)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新聞]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
時間Tue Apr 2 23:26:30 2024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106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四、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樣分工原則如下:
(一) 食品檢體(食餘、嫌疑食品等)及環境檢體(刀具、砧板、飲用水、洗滌水等):由衛
生局食品(藥)科(處、課)主辦。
台北市政府甩鍋甩的很明顯吧,玩文字遊戲很厲害喔
法規要求你把可能有問題的廚餘、食品帶回去檢驗
然後你在記者會說,法規沒要求全部帶回去
是沒要求阿,只要求你帶走可疑的
還是說這位食物中毒的客人把所有餐點都吃了一遍?
等到發現出問題了才趕快回去補,ㄏㄏ證據都已經被處理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66.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2071592.A.6EB.html
推 ckai1983: 法規沒要求「全部」,那衛生局帶走哪些 49.217.56.221 04/02 23:27
→ ckai1983: 食材呢? 49.217.56.221 04/02 23:27
→ Pietro: 「規定只有說食品,沒有說食材,一定是中 101.10.94.63 04/02 23:32
→ Pietro: 央的責任!」 這是什麼律師基德邏輯? 101.10.94.63 04/02 23:32
→ pupu20317: 明明就有可疑食材,不會帶那些喔? 49.216.234.21 04/02 23:41
推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12.258.206.62 04/02 23:41 → netboy789: 帶菜刀回去也是奇葩203.204.231.138 04/02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