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引述 《chunzheng (聽巴哈)》 之銘言: :   : ※ 引述《CavendishJr (梅西務實梅西可愛)》之銘言: : : 最不清楚的lono小朋友 : : 怎麼也敢出來啊 :   : : 釋字729 : : 立法院不得調閱偵辦中案件相關卷宗 : : 即使是偵結不起訴的案件 : : 調閱也要有明確目的的議案 : : 而且要跟憲法上職權有重大關聯才可以 : 所以修法中沒有一條有寫到調委會或聽證會可以調閱偵查中案件耶,那你說沒寫可以調閱 : 但有排除嗎? : 就已經違憲的東西根本就不需要再立法排除啊 : 另外第59條之5第1項: :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 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 : 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 四、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 : 已經明定得拒絕證言的事項,所以你下面所說的國家機密也是得拒絕證言範圍。 : : https://i.imgur.com/4OasdPS.jpeg
因為這條跟其他條文有矛盾啊 50-1的規定 逾越調查範圍,法律明定保障個人隱私 被調查者‘’經主席同意‘’才能拒絕證言 https://bit.ly/4c3xl5S 50-1規定被調查者經主席同意才能不給 59-5又規範了“出席人員”能直接拒絕 請問這難道不矛盾嗎? 別告訴我出席人員不包括被調查者喔XDDD 請問立法院聽證會到時候能不能依50-1 繞過59-5的規定啊? 還有我再補充一個跟也是違反釋字的案例 就是25條質詢的部分 國防外交立即危險或依法應保密事項 “經主席同意”後才能拒絕答詢不給資料 https://i.imgur.com/en5EfjG.jpeg
可是明明釋字461就有提到 人家是可以自行判斷國安跟重要國防機密程度 拒絕到場備詢或拒絕答詢的 https://i.imgur.com/sSyCGOP.jpeg
另外釋字585也提到 國家機密是行政機關的特權 可以自行依法列密 回給你這段的結語 你知道跟憲法牴觸的法律都是無效的嗎 法律跟法律牴觸有解釋空間 不會有其中一條失效的問題 但是跟憲法牴觸一定無效 前面的釋字不會幫後面訂立的法律排除特定情況 (法律在前釋字在後,釋字可以認定特定情況合憲或違憲,要求依照釋字進行修法) 你要明定除外條款 不然有牴觸就是違憲就是無效 拜託有點法律常識 : : 國會調查權不是憲法明訂立法院的職權 : : 只有在釋字585才承認 : : 僅輔助憲法規定職權之功能 : : 請問為什麼司法機關(檢調)偵查中 : : 要求行政機關不能公布的資料 : : 立法院的聽證會還能要求給復本? : 你一直說立法院憑什麼調查偵查中案件 : 這就是謠言啊 : 現行的47條第1項: :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但相 : 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 : 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 就已經有敘述司法機關先調取的資料或文件要提供複本了,你說違憲,那原本的47條就已 : 經違憲了啊。 : 再說你釋字729整個理解錯誤,司法機關跟相關機關調閱文件資料與立法院跟同一機關調 : 資料互不衝突啊,釋字729講的是立法院不能跟檢察機關調偵查中卷證,沒有說不能跟其 : 他機關調閱相同資料欸 : : 給不出複本有被處罰風險耶 : : 國家機密就更不用說了 : : 釋字585就有提到 : : 繞過國家機密保護法 : : 什麼機密都要給是違憲的 : : 還有釋字461 : : 即使是依憲法規定職權的質詢 : : 官員面對國防機密都能選擇拒答 : : 聽證會當然可以選擇不給 : : 辦秘密會議也沒屁用 : : https://bit.ly/3Vsuhcm : : 一群驢 : : 說得很好 : : 你就是其中一隻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你是不是不知道偵查不公開? 像台智光案件跟金門海巡因為檢調偵查需要 要求不得公布相關資料所以不能給議會或立法院 公家機關都要配合不然觸犯洩密罪 (實務上還真的有非檢警之公務員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判刑) 還有釋字729理由書後段還有提到 立法院很想調閱資料 如碰到法律爭議 要跟行政機關‘’協商‘’ 或是訂定要件跟程序 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 https://i.imgur.com/ngGXwAO.jpeg
請問你這條文 有要協商嗎?有要送法院審理? 不是都單方面要求行政機關配合而已嗎? 所以還有啥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18.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8506079.A.AD9.html ※ 編輯: CavendishJr (27.242.218.35 臺灣), 06/16/2024 10:48:39
ado775566: 其實說的再多也不如實際案例才知道會 118.163.72.138 06/16 10:52
ado775566: 有什麼問題 118.163.72.138 06/16 10:52
ado775566: 有缺漏或不合理下次修法對於細則再做 118.163.72.138 06/16 10:52
ado775566: 修正 118.163.72.138 06/16 10:52
ado775566: 目前就只要針對是否違憲就好 118.163.72.138 06/16 10:52
Kroner: 有人知道如何處理關節痛嗎?求分享! 112.327.206.86 06/16 10:52
cross980115: 585就有了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 61.223.99.172 06/16 10:53
Kroner: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12.204.206.152 06/16 10:53
cross980115: 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 61.223.99.172 06/16 10:53
cross980115: 解決之。 61.223.99.172 06/16 10:53
Chricey: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112.184.206.103 06/16 10:53
cross980115: 這一直是一貫的 就是你要協商,或者 61.223.99.172 06/16 10:54
cross980115: 有明確法規 那給司法機關審理 61.223.99.172 06/16 10:54
cross980115: 現在那個垃圾擴權法就是意圖凌駕行 61.223.99.172 06/16 10:54
cross980115: 政跟司法,用個主席想要繞過去 61.223.99.172 06/16 10:54
Chricey: 剛開始吃UC2,期待 112.224.206.60 06/16 10:54
cross980115: 反正那些黑單被打爆臉就裝死 然後喊 61.223.99.172 06/16 10:55
cross980115: 都是DPP造謠 61.223.99.172 06/16 10:55
pupu20317: 反正國蔥就是繼續說他這個不是憲政改 101.12.146.86 06/16 11:00
pupu20317: 革,繼續哄騙他們的支持者 101.12.146.86 06/16 11:00
Chricey: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112.218.206.198 06/16 11:00
t21: 一堆低能綠狗不知道729號就是針對柯建銘。還111.246.103.199 06/16 11:22
t21: 在吹一堆111.246.103.199 06/16 11:22
CavendishJr: 585也是國民黨搞出來的,不敢提喔 27.242.218.35 06/16 11:26
Aska0520: 推這篇解釋得很清楚 1.163.64.15 06/16 11:59
Kroner: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112.270.206.173 06/16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