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gzy (亞瑟)》之銘言:
: 行政機關擋民意機關的法案,又是覆議又是自己人大法官釋憲
: 又是暫時處分,惡意擋改革讓民主窒礙難行,民意機關根本沒有
: 足夠全力反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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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內閣制外 大法官基本就是總統提名 民意機關行使同意權
以大家最愛講的美國也是有民意機關和行政機關同政黨
所以大法官就會比較偏保守派或是自由派
但不太會有事前在那邊先預設因為大法官是偏哪一派的 一付就準備翻桌的情況
最多就是搞大法官人數變動戰術 擴增或縮減大法官人數讓狀況稍微偏向自己
因為大法官就是最後的底線 如果連大法官的判決都要翻桌
那就真的永無寧日了
再者 暫時處份也不是這麼容易成功
上次成功的還是指紋案 因為這個案件直接涉及到人民的隱私權基本權力
而且具有急迫性(你不擋在釋憲期間就有人民真的要給出自己的指紋了)
所以大法官才允許暫時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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