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理由一堆 這國會改革法案就黃國昌寫的 你黃 就算不能當訴訟代理人 那作為當事人代表總可以吧 那就作為當事人 去憲法法庭陳述意見 言詞辯論啊 還是說憲法訴訟法有寫說 當事人不能表達意見 沒這樣寫吧 總之 這事情那麼大條也是你搞的 該出來面對 最好還是出來面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4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151087.A.CD4.html
tenfu: 專心退下立委 打這一仗 1.160.241.111 07/05 11:45
webster1112: TMD黨主席 可以下令 狗娼出戰吧 ??220.141.143.151 07/05 11:47
webster1112: 狗娼: 傅大人未批准220.141.143.151 07/05 11:47
gh34163: 吳宗憲都說啦,他們黨的沒有違憲,所以220.138.127.159 07/05 11:49
gh34163: 會違憲的就是柯黨的220.138.127.159 07/05 11:49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12.304.206.209 07/05 11:49
hbk20491: 因為必敗 會被記上一筆 42.77.135.67 07/0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