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elinus (守夜人)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本國事務 | 小整理:國會職權修法憲法法庭
時間Wed Jul 10 23:30:55 2024
全過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1Qb-ocneo
前言:
1_儘管立法院職權行使修正案有諸多爭議,但
台灣為全世界公開示範亞洲民主可以如此透
明,人民可公開質疑"總統府提請暫時處分"的作法。
2_西台灣共產政權不會太開心,所以
網路上完全沒聲音(還是曾經有聲音但只剩一雙拖鞋
和尖叫聲?)。
主題開始:
3_
開頭雙方的陳述大致正常,就連立法院諸多委任代表如翁曉玲委員一開始也很克制。
4_
反倒是黃國昌的表現是最差的,當他在憲法法庭打出那張"大法官不應成為任何政黨守
門神"云云,以為是在PTT還是低卡博眼球還是立法院貼大字報? 在專業場合這樣搞太扯了
,明顯演給支持者看的。
5_真讀過該修法的內容再看立院委任者的發言,藍白諸公假設看影片的人民不會去翻立院
公報,所以說話明顯避重就輕。例如
黃國昌說被邀請接受質詢者可請律師(還加重語氣一
再強調),我心想不是吧,果然馬上被打槍"依條文得經過主席同意才行"。黃國昌把小聰
明的政治手段拿到極度專業的憲法法庭繼續用很讓人吃驚,連翁曉玲都演得比他好。
6_這是憲法法庭就應該直接以法條來攻防,而不是演戲。
7_呂太郎大法官問"
行政院覆議不成功就應該接受,不能申請釋憲。假設行政院認為違憲
是否也得接受?法源為何?",很明顯地立法院委任人回答的很結巴,所以回答後續執行有
問題再提相關途徑,而毋需先行預測相關風險(憲法規定???)。
8_
詹森林大法官感覺上邊提問邊覺得快笑出來,立院委託人關於同總統府尚未有"行使職
權"的要件很荒謬。
結尾:
9_整個來說,
立院委任人強調問題還沒發生不應該預先推論,其他院會的委任者卻是提出
很多清楚的法條和舉例。
10_
黃國昌的小聰明在專業雲集的場合不太好用就是。
11_都
怪洪孟愷之前太急了,之前馬上急著要園區的所有廠商資料,一再被諸院委任者提
出來,導致立院委任團隊只能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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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雷德上校:「失控?我告訴你什麼是失控,查斯克先生。我想表現給你看,不過我太老
、太累而且我太他媽的瞎了!
如果在五年前,我會拿火焰槍燒光這裡。你以為你在跟誰講
話?失控?我是見過世面的,你知道嗎?我曾看過如這孩子一般大的,或更年輕一點,他
們的手摺了,腳斷了,但還不及殘缺的心靈──那是沒有義肢的。
你們以為只是將挫挺這
孩子銳氣,讓他雙腳夾著尾巴逃回奧瑞岡老家,但我說這是在扼殺他的靈魂!為什麼呢?
因為他不是個貝爾德人。貝爾德人,你們正在殘害這個小子,而大部份的你們將成為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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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41.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625467.A.375.html
噓 q347: 台灣用三小中華民國憲法 幹 211.78.38.134 07/10 23:32
噓 waitingheart: 請用台灣國憲法 114.136.235.97 07/10 23:33
推 AnderinSky: 藍白急了 36.236.132.155 07/10 23:36
→ AnderinSky: 然後是「洪」孟楷 36.236.132.155 07/10 23:36
ㄚㄚㄚ,我在想吳孟達!!!!!!
※ 編輯: magelinus (101.137.241.228 臺灣), 07/10/2024 23:37:45
推 cross980115: 就 看起來像是教授在電學生… 61.223.97.169 07/10 23:52
推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12.189.206.140 07/10 23:52 還有問A答B的極致,就後半段2:27:00左右尤大法官問的問題,
翁+黃的回答真的很有意思,完全文不對題。
人家大法官問的是,
萬一賴清德認為國會擴權法違憲而拒絕國情報告之邀請,
請問你們黨團覺得如何?
結果黃SIR竟然在教大法官法條出處...
※ 編輯: magelinus (101.137.241.228 臺灣), 07/10/2024 23: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