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02005533-260407?chdtv
"林廷輝接著表示,林俊言對於公務人員的收入,是用廣義的收人的定義來看待的,比如民
代財產來源不明,不僅僅只是金錢上不明的概念而已,像先前就傳出來說跟廠商吃飯或者
是先去見廠商,然後要廠商來投標、圍標等等之類,還有在幾年的所有收入是不是增加。
林廷輝指出,因為有些東西叫前金後謝,不見得馬上就進入你的戶頭,可能在一段時間之
後才會進到你的戶頭。所以林俊言在辦這個案子時,會非常嚴謹的看待這個事情。"
至於政治獻金被當作賄款
最近一個最有名的案子就是徐永明
徐甚至都還沒收到錢 然後她的聯繫人就是那個匯流老闆 吳世昌
金流不明 但行賄人承認被判刑的
郭瑤琪 徐永明都是
所以民眾黨一直在喊押人取共
老實講 我覺得民眾黨不該聲援阿北 因為阿北講甚麼不重要
重點是朱亞虎和沈慶京 還有橘子李文宗李文娟講了甚麼
民眾黨聲援的對象錯了 至少在押人取共這件事情上對象錯了
※ 引述《joy830 (joy)》之銘言:
: 我韓粉
: 我來說句公道話
: 一直說貪污受賄
: 這不就政治獻金嗎
: 哪個選舉人物沒收過建商捐款
: 然後直接連結對價圖利,不合理吧
: 沒具體證據,就別整天出來放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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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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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大家都很激動
所有的證據是檢察官負責找出來勾稽是否有對價
不是找出來有金流會是有圖利就行
還要有明確的對價關係
有對價關係 還最好有行賄或白手套一方去承認
這個關係才有穩固
最後的最後
這些所有證據 還有證詞要給法官看
法官根據證據 才能判決出來是否真的有對價關係有罪
你說的建商捐款 平常幫忙關切一下不留證據根本抓不到
像京華城這種直接介入被下屬承認收到關切
最後還實質讓建商有得利的狀況不會很多
當然這樣的政治獻金會被抓出來
黃珊珊的情況很簡單 只要黃珊珊堅稱不是他的業務範圍
法官有採信他就沒事 只能說黃珊珊是專業法律人 斷點很確實
目前看到周刊接露的部分 他也可以說是黨內分配 我記得民進黨是用分配的?
黃珊珊匯出事只有一個條件 舊式朱亞虎或沈慶京出來說
對 是我給的 是作為京華城事件的回報
那黃珊珊就掰掰了
至於 有一陣子黃珊珊頻開記者會幫沈慶京講話
現在看起來不見得是幫阿北護航
而政治獻金到底是不是賄款
五月確認檢察官是林俊言的時候
社論就有評估了
柯文哲列被告 遇這名檢察官出馬 名嘴驚:真的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