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就昨天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柯文哲的延押庭
: 法院審理完後,法官都要寫裁定書
: 就是要告訴社會大眾 柯文哲應該繼續延押的原因是什麼 ?
: 其中法官看完檢察官呈上的證據後,裁定書有一段這樣寫
: 況依目前檢方掌握柯的相關事實,形式上符合圖利罪要件,
: 實質上柯也已獲不明來源財產的利益,分別於應曉薇分配賄款、及沈慶京論功行賞之際
: ,確有不明來源金流分別匯入柯的妻、兒帳戶。
: 白話文就是 檢察官掌握柯文哲貪汙的相關事實中,除了符合圖利罪之外
: 實質證據也顯示 沈慶京有把賄款 分別 匯到柯文哲老婆陳佩琪跟兒女的帳戶中
: 以及沈慶京行賄者將賄款交給白手套應曉薇 來分配賄款,而這筆賄款也有匯到
: 柯文哲妻兒帳戶。
: 這樣來看 就法官看完檢方提供的事證 寫出來的裁定書
: 檢方有找到金流嗎 ??
居然解讀成沈慶京賄款有流入柯文哲帳戶
?????
都白話文寫
不明來源金流存入柯文哲帳戶了
不明來源金流
不明來源
不明來源
請思考不明來源的意思
這不明來源可能真的是貪污受賄
可能是不法政治獻金就像謝國樑那種
可能是路上撿到的
任何可能都有
但實際上檢察官目前掌握的證據
在法官來看並不能代表是貪污對價金流
就是這麼簡單
檢察官掌握的證據
絕對比週刊掌握的更正確更接近事實
既然檢察官掌握的在法官來看都不齊全
看週刊當證據的綠粉
真的不要再把週刊當證據了
當個八卦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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