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就昨天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柯文哲的延押庭 : 法院審理完後,法官都要寫裁定書 : 就是要告訴社會大眾 柯文哲應該繼續延押的原因是什麼 ? : 其中法官看完檢察官呈上的證據後,裁定書有一段這樣寫 : 況依目前檢方掌握柯的相關事實,形式上符合圖利罪要件, : 實質上柯也已獲不明來源財產的利益,分別於應曉薇分配賄款、及沈慶京論功行賞之際 : ,確有不明來源金流分別匯入柯的妻、兒帳戶。 : 白話文就是 檢察官掌握柯文哲貪汙的相關事實中,除了符合圖利罪之外 : 實質證據也顯示 沈慶京有把賄款 分別 匯到柯文哲老婆陳佩琪跟兒女的帳戶中 : 以及沈慶京行賄者將賄款交給白手套應曉薇 來分配賄款,而這筆賄款也有匯到 : 柯文哲妻兒帳戶。 : 這樣來看 就法官看完檢方提供的事證 寫出來的裁定書 : 檢方有找到金流嗎 ?? 居然解讀成沈慶京賄款有流入柯文哲帳戶 ????? 都白話文寫 不明來源金流存入柯文哲帳戶了 不明來源金流 不明來源 不明來源 請思考不明來源的意思 這不明來源可能真的是貪污受賄 可能是不法政治獻金就像謝國樑那種 可能是路上撿到的 任何可能都有 但實際上檢察官目前掌握的證據 在法官來看並不能代表是貪污對價金流 就是這麼簡單 檢察官掌握的證據 絕對比週刊掌握的更正確更接近事實 既然檢察官掌握的在法官來看都不齊全 看週刊當證據的綠粉 真的不要再把週刊當證據了 當個八卦聽聽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88.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514432.A.9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