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引述《closer0616 (蹓一蹓)》之銘言: : 小草説台鹽是法院縱放 : 但是高虹安也沒羈押 : 依然外面啪啪造 : 為何小草標準差這麼多 : 到底貪污該不該都羈押 : 給個明確答案好嗎? 檢方要用來羅織罪名栽贓陷害高虹安的證據,已經蒐集齊備,就是民進黨臥底黃惠玟提供 的帳本,起訴的說法也編造完備,沒有串證的可能,有什麼理由羈押禁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99.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731406.A.568.html
gn134679: 有個更嚴重的,為什麼綠的通緝還能先告 111.246.25.30 11/0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