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n134679: 有個更嚴重的,為什麼綠的通緝還能先告 111.246.25.30 11/04 22:43
※ 引述《closer0616 (蹓一蹓)》之銘言:
: 小草説台鹽是法院縱放
: 但是高虹安也沒羈押
: 依然外面啪啪造
: 為何小草標準差這麼多
: 到底貪污該不該都羈押
: 給個明確答案好嗎?
檢方要用來羅織罪名栽贓陷害高虹安的證據,已經蒐集齊備,就是民進黨臥底黃惠玟提供
的帳本,起訴的說法也編造完備,沒有串證的可能,有什麼理由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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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99.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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