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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看過謝女律師12大聲明 其中強調輕生原因與謝女無關 那麼問題來了 勞動部今天說予以謝女記2大過免職 請問勞動部,是依據什麼事實原因 要把人記到2大過免職? 請直接對謝女和公眾說清楚 如果像謝女聲明所說沒有霸凌情事 那有必要給予到最重免職之處分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213.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2115052.A.B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