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引述《rwhung (畫一隻雞)》之銘言: :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先申明 我是柯黑 : 以免有人扣我柯粉、小草的帽子,對我做人身攻擊 : : QRcode沒人看得出後面是什麼 : 應該都是 : 2024teamkp.oen.tw : : 只知道可以捐款 後面接一個捐款頁面 : : 後面金流串誰根本不知道 : : 這樣居然可以護航 : : 除非陳智菡是小草工程師 : : 不然改了之後 就那筆錢匯入後沒在政治獻金帳戶而已 : : 哪裡對的到帳 : : 神不知鬼不覺 : : 面對這種新招指控 : : 居然選擇的是護航?而不是說我們再釐清 : : 找工程師來釐清版次問題 : : 護航這個太神奇了 : 你這邊邏輯錯誤 : 捐款頁面 不知道串流到那 : 應該是「質疑的人」提出證據,說匯款(捐款)的錢流到了木可 : 而不是「被指控的人」提出證據,說他們沒有把滙款改到木可 : 陳智菡不是工程師,沒資格、無法保證沒改 : 但我們更沒有資格說有改啊… : OOO聽檢方說、鏡檢說… : 那都是聽來的啊 : 現在就沒有看到 可以相信的物證啊… : 像 之前的 1500、200萬、 謝家、陳大哥等 : 至少有記者具名、當事人承認,所以有一定的信任度 : 這次都沒有啊… : 某某人聽來的, 這叫什麼證據啊 : 11:00 補充 : 民眾黨政治獻金找到的平台方, 是應援科技 : 會員是可以查看錢是轉到那個帳戶的 安安我法盲好奇問個問題 這個004是證人不受偵查不公開的限制所以可以大談 但是當初給他「QRCODE實際上是入木可帳戶」這個消息的檢調人員 是不是就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還是說只要我流出消息的對象不受約束所以無所謂 那這個偵查不公開原則根本形同虛設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posted from my fuking fingers on my Nokia 33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7.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2981054.A.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