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也在脆上有看到這篇
貪污跟圖利不能被判有罪
合理是無罪或是輕判
https://i.imgur.com/C8DQ4Q4.jpeg
柯文哲被起訴的有四大罪名
公益侵占跟背信的部分
小草是已經放棄護航了嗎?
木可公司是真的一團亂帳
搞到公司清算到最後真相也沒公諸於世
至於基金會捐款挪作他用(付競辦薪水)
這個應該就一翻兩瞪眼的事
還是有人覺得周榆修月領12萬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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