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haha : 我覺得直接廢除公務員服務法,改用勞基法 職業安全 11/23 18:20
→ cchaha : 衛生法才是王道 11/23 18:20
推 fcz973 : 人總:銓敘部權責 11/23 18:30
→ fcz973 : 銓敘部:保訓會權責 11/23 18:30
→ fcz973 : 保訓會:人總權責 11/23 18:30
推 Chricey :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1/24 10:15
1.行政作為的部分不管是哪機關的權責,都等於行政權的鍋
2.限制轉調降回一年,立法權的權責
3.不得擋商調:行政或立法其中之一願意出手就能處理
推 shio000 : 基本上會被霸凌的都是單位孤立無援的人,沒有人會 11/23 18:35
→ shio000 : 幫忙你出聲 11/23 18:35
可以分成幾種態樣
1.主管一人霸凌一群人(基隆海生館案,待確認)
2.主管及一群人霸凌一群人(勞動部案,待確認)
3.主管及一群人集中霸凌一個人
第3種最慘,而且(物理上)死無對證
不管哪種,雖然不是上上策,但被霸凌到的能逃就逃吧,目前至少希望推動制度上不得擋
商調,高普初考限制轉調降回一年。
推 megar : 我也認為應該適用勞基法 11/23 18:41
→ opm : 我覺得自己找出路實在點 11/23 18:49
推 Chricey :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11/24 10:25※ 編輯: ntnusleep (27.52.194.166 臺灣), 11/23/2024 19:19:42
推 shio000 : 推自己找出路 11/23 19:30
推 leehui12 : 加班費照實給 不能用預算擋 更不能換嘉獎 還要加成 11/23 19:45
推 xeport : 商調至少給被霸凌者一條生路,這條路堵死真的叫人去 11/23 19:48
→ xeport : 死,應該拔除原機關擋人的權利 11/23 19:48
推 Kroner :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1/24 11:42推 u3e2j : 不得擋商調很重要,不然考績難看, 11/23 20:00
→ u3e2j : 加上沒有出路,真的會逼死公務員。 11/23 20:00
推 rfire : 推你,擋商調真的超級不合理,縮短綁約期對減少機關 11/23 20:08
→ rfire : 凹新人做事有幫助 11/23 20:08
推 Kroner :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11/24 13:02推 sifone7251 : 擋商調真的很怪,硬留一個不想待的人有什麼意義 11/23 20:16
推 lastversion : 適用勞基法+1。 11/23 20:44
推 jeross : 商調修法應該可以找立委幫忙,要求主管機關檢討調 11/24 00:34
→ jeross : 任制度,指名商調不應該須經原機關同意,一旦商調 11/24 00:34
→ jeross : 函來,除本人放棄外,一律依法定期限(比如30日) 11/24 00:34
→ jeross : 調任。對,調任期限直接入法,不用還要跟主管討論 11/24 00:34
→ jeross : 時間,搞得好像施捨。所以以後商調函直接寫於某月 11/24 00:34
→ jeross : 某日過調。 11/24 00:34
推 marskam723 : 直接用勞基法 11/24 01:11
推 QAF017122 : 現在就沒人想從制度面改變什麼,那些政客就是想趁 11/24 07:32
→ QAF017122 : 機把對方鬥垮而已。 11/24 07:32
推 Scansnap : 公務員的雇主不是機關首長!應該救濟成功的,不是不 11/24 08:11
→ Scansnap : 能擋商調,而是應該像以前省府合併,具備該職系任用 11/24 08:11
→ Scansnap : 資格就商調優先!這樣才能提高復審率!要不然誰敢去 11/24 08:11
→ Scansnap : 復審?不是已經忍無可忍,誰敢做?那不是去自殺,就 11/24 08:11
→ Scansnap : 是自殺式的去救濟? 11/24 08:11
→ Scansnap : 報歉,有的人事不關己,還是很奴!既然國家要當壞人 11/24 08:15
→ Scansnap : 的後盾,那至少武器平等,該給部屬一定能跑的權利, 11/24 08:15
→ Scansnap : 要不然不是就叫他去死,所以跳樓只會越來越多! 11/24 08:15
推 fushuenwu : 我覺得要死也要拉霸凌者一起,絕不能讓這些為惡者 11/24 10:15
→ fushuenwu : 活下去,台灣如果要搞成這樣,發生戰爭時,大家就 11/24 10:15
→ fushuenwu : 知道第一槍該給誰吃了,想想也真悲哀 11/24 10:15
推 julia66 : 推 11/24 10:24
→ julia66 : 這是不是要轉給立委? 11/24 10:25
→ ntnusleep : 我相信各黨都有主動來看版的人員 11/24 10:51
→ ntnusleep : 要幫忙轉給立委也很歡迎 11/24 10:51
推 seaman675 : 案例一大夥兒不在乎吃鴨當食蟻獸基本就過關 11/24 11:41
→ seaman675 : 案例二有其他同仁教學了 11/24 11:42
→ seaman675 : 案例三才真的是殺招 11/24 11:42
案例三的對策內容確實很重要:不可以擋商調、限制轉調年限降至一年
噓 justeat : 放寬調動只是讓有山的人更方便而已 11/24 12:11
→ justeat : 要就推統調,像司法這幾年就在推 11/24 12:12
→ ntnusleep : 司法一直都有統調機制 11/24 13:02
※ 編輯: ntnusleep (27.52.37.42 臺灣), 11/24/2024 13: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