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ishanhuang: 那是產權所有人的私人車位啊 10/14 23:57
→ Yishanhuang: 有區分所有人就是約定專用 10/14 23:58
→ Yishanhuang: 買那格理論上買的人的車會有證 10/15 00:00
→ Yishanhuang: 除非建商沒賣掉拿來當公設,但是普通大樓相當罕見 10/15 00:00
推 badfood: 那不是殘障車位 是無障礙車位 任何人都可以停 可以買 10/15 00:17
→ abyssa1: 以上皆是 台灣車位產權不同時代有不同規範 都有可能 10/15 00:26
→ abyssa1: 你要搞清楚的話 要把產權登記拿出來確認 新的一般是約定 10/15 00:29
→ abyssa1: 專用 不是公設也不是專有產權 10/15 00:29
→ abyssa1: 約定專用停車位 係指依民法第799條第3項之規定,將區分 10/15 00:29
→ abyssa1: 所有權之共有部分,依規約之約 定,約定為特定所有人使 10/15 00:29
→ abyssa1: 用,即所謂之「共有專用」,例如:在法定停車空 間設專 10/15 00:29
→ abyssa1: 用停車位。 此專用權,性質上具有排他性,惟係債權上之 10/15 00:29
→ abyssa1: 權利,並非 物權。 10/15 00:29
→ abyssa1: 然後規約由區權會決議 或是區權會授權管委會 10/15 00:30
→ physicsdk: 除非建商當時沒賣被當公設 那就依管委會規定使用 不然 10/15 01:03
→ physicsdk: 有賣給住戶約定專有就是只有私人車位 只有他能停 實務 10/15 01:03
→ physicsdk: 上身障車位就算沒證也在買 就算有人檢舉私人建物也不 10/15 01:03
→ physicsdk: 能叫吊車進來拖 哪有差? 有的甚至直接請建商交屋前變 10/15 01:03
→ physicsdk: 更,把標線劃掉變超大普通車位 10/15 01:03
→ physicsdk: 公共場所保障身障優先使用合理 私人建物要停自己買還 10/15 01:04
→ physicsdk: 要被同樣法規限制其實蠻無腦的 10/15 01:04
推 badfood: 住宅裡面設置的是無障礙車位 和公共場所的身心障礙車位是 10/15 01:41
→ badfood: 不一樣的東西 無障礙車位沒有限制要身心障礙者才能使用 10/15 01:41
推 KingFelix: 先看有沒有賣掉 如果賣掉了那就是私人車位 如果沒賣掉 10/15 10:27
→ KingFelix: 那就看管委會怎麼應用 10/15 10:27
→ physicsdk: 有什麼不同? 不都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每50個車位就必 10/15 11:06
→ physicsdk: 須包含1個身障車位 這條嗎? 10/15 11:06
推 badfood: 差別就是無障礙車位 不是 限身心障礙者使用 10/15 11:23
推 physicsdk: 謝謝 我看到後面大大po的文了 應該是後來有修法 10/15 11:41